近三個月,海關對到港的再生塑料顆粒查驗很嚴格,許多顆粒因色差等問題被海關移送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機構,導致大量貨物壓港。
根據最新消息,進口顆粒壓港再升級,因無法監管再生顆粒用途,認定為是固體廢物;塑料產品的成分即使是原生料,沒有國內國外標準要求,也算是固體廢物……
***貿易公司+塑料工廠來信:
今天跟***商檢檢驗檢疫中心聯系了,對方回復為——
1.“三個統一”是14年的文件,現在主要參考環保部要求的GB330文件標準;
2.按照這個標準,即使再生顆粒可用做塑料成品使用,也有可能用作其他不達標產品, 我們無法控制監管你的使用,所以也一樣認定為是固體廢物;
3.另外,塑料產品的成分即使是原生料,但是沒有國內國外標準要求,也算是固體廢物,因為固體廢物本身就適用于任何產品;
4.目前,在行業協會沒有和環保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,我們也是照章辦事,按照環保部的要求鑒定。
企業:
我們提供了企業產品的參數報告,對方回復只能參考無法確定,要提供顆粒的標準要求,證明可以替代某種牌號的原料,但沒有明確說具體要求,因為怕有的企業知道后故意偽造標準。
我們沒有國外標準,提供了國標做土建覆膜與工廠生產標準——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:《土工合成材料--聚乙烯土工膜》GB/T 17643-2011。
《高分子防水材料》GB18173.1-2012
對方回復這個標準無法全面證明進口顆粒用于這個指標,國標只有密度要求,沒有對溶脂流動率提出要求和其他要求,固體廢物適用于任何成品成分加工,無法確定其確切用途。
我認為這是強詞奪理了,難道LDPE、LLDPE不是適用于吹膜、發泡、管材、板材、壓板等多種領域嗎?
如果一級線性膜做的純白色顆粒被定為固體廢物,我們企業每月過千噸的進口量難道要徹底關門不營業了?目前我認識的同行,在青島檢測的有6家全部檢測為固廢,沒有過關的。
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申訴?
總結:大家對固廢的概念比較模糊,無法以相應的法律法規,以合理的邏輯去據理力爭。
在禁廢開年,大家切勿一窩蜂盲目進口再生顆粒,在行動之前,企業標準、地方標準、國家標準、國際標準都需要去充足準備與詳細了解。
目前,進口再生塑料顆粒的企業存在問題如下:
1.企業存在偽報、瞞報進口產品現象,部分企業將高價值的產品如PA、PC等報成PVC等低價值產品,或是在進口的再生顆粒中夾雜破碎料或廢塑料,打標準的擦邊球被海關查出,因此海關針對再生粒子的檢驗越來越嚴格。
2.企業不完全理解“三個統一”,也沒有去了解演變的“三個一致”及其后面的用意,誠邀大家認真研讀下述文字:
2014年,海關總署92號監管函中提到“廢塑料(包括單一種類熱塑性塑料)經加工處理后形成的單一黑色塑料顆粒、碎片、粉末”按固體廢物監管的問題。
為此,中國廢塑料協會組織與環保、海關等相關部門溝通,提出“三個統一”監管方式,使大部分塑料再生顆粒按照一般原料監管,不按照固體廢物管理。
隨后,海關總署監管司發送特急文件至廣東分署及各直屬海關,就再生塑料顆粒進口問題進一步明確為——
由廢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級形態的再生塑料顆粒,如果同批次的進口貨物顏色一致、顆粒大小和形狀一致、包裝一致,并滿足塑料材料或者產品的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,可以不按照固體廢物監管。
監管過程中發現再生塑料顆粒疑似固體廢物的,應該照固體廢物屬性鑒別。
根據大家的反饋,“三個統一”這四個字已經熟爛于心,也抱怨良多。但為什么又會出現“三個一致”?這是海關總署監管司的演變詞匯。
有多家企業向編者討論“一致”的具體涵義,《新華字典》給出的解釋是“趨向相同”,編者認為,海關和環保使用“一致”,實際上很大程度上認可按照正常生產程序生產的再生塑料顆粒,應按照一般貨物監管。
我想聰明的大家應該能看到,協會的努力與海關給予行業的機會。
但為什么4年后的現在,就集中出現了再生顆粒被查驗的事件呢?我們是否要對行業自知與自律,畫一個大大的“?”
資源的循環再利用,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,從事該行業的每一位成員,都值得我們深深地尊敬!
但是從禁廢令到現在的顆粒壓港,無不一一在質問與考量行業自給的發展空間,到底有多大?
兩會剛剛結束,總體老百姓還是很欣慰的,政府管理部門亦有失誤的執政方案,但是不難看出,在改變,在完善,也在給予一些機會。
我們行業呢?難道我們真要像外行人說的那樣,行業不高端,人品也不高端嗎?我們雖然做的是基層工作,但卻是一件福利子孫萬代的偉大事業——地球衛士!
上述“四個標準”,企業標準很重要,自己制作一份,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,應對產品有指標要求,符合標準就簽合同下單,符合標準自然就不是固廢。其他三項,協會也會一一推出,文章篇幅有限。
另外,很重要的一點,我們需要提供“行業標準”,只有行業強大了,我們才有更大的話語權。面對當下情況,協會正在推動中,時間不會太久,因為有太多的期待與等待……
文章篇幅有限,文字的力量也有限。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詳情,與海關、環保、質檢等部門相關領導面對面溝通,建議參加此次上海舉辦的大會。
在行業動蕩期,協會也如履薄冰,提起會議就會想到收費,但是兩百多人的會費,又何以支撐協會內外的所有支出?何況每一次會議都是聚焦行業問題,解決行業問題。
不自立何以幫他人?大家都是明白人,不多言了。
最后,再次提醒進口顆粒企業:
除了滿足“三個一致”外,需證明貨物能夠滿足塑料材料或者產品的相關規范、產品的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”,因此,在通關過程中,建議企業準備一份貨物說明以備用,可以要求生產商提供貨物物理性能等相關檢測表,證明貨物能夠滿足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。
在實際操作中,要注意避免:
1.如果一個包裝袋里裝了兩種不同粒徑的產品,或者在生產過程中把不同粒徑、色差的產品混在一起,造成海關在初步檢驗時,因為產品沒有符合“三個一致”而被列為“疑似固廢”,送交固廢鑒別中心檢驗,雖然產品本身并非固廢。
2.是普通產品,但因為不理解“三個一致”而造成經濟和時間的損失。
3.如企業遇到進口的再生粒子被判別為“疑似固廢”,可通過協會寫申訴函,幫助企業證明再生粒子并非固廢。
浙公網安備 33078102100058號